党工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|
[ 信息发布:本站 | 发布时间:2017-04-24 | 浏览:1544次 ] |
(一)全面领导责任 1、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布局,与文管会日常工作同研究、同安排、同检查、同考核、同问责。 2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反腐倡廉工作决策部署,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。 3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,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党工委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4次。 4、层层传导压力,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,形成一级抓一级、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。 6、严格党工委检查主体责任落实制度,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查。 7、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惩机制,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力度。 8、定期向区委和区纪委汇报工作。每年向区纪委报送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。 (二)选人用人责任 9、严格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。 10、严格落实干部“带病提拔”责任倒查制,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。 11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,对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早发现、早教育、早查处。 12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,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。 (三)作风建设责任 13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,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 14、经常性了解和研判社情民意,加大纠风治乱力度,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。 15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,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措施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,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 16、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。 (四)源头治理责任 17、深化惩防体系建设,贯彻落实中央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-2017年工作规划》、市《实施细则》和《实施方案》,区《实施办法》,构建不想腐、不能腐、不敢腐的长效机制。 18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。 19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,不断推进制度创新,制作权力清单,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,确保权利运行公开透明。 (五)支持保证责任 20、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,切实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、重大问题直接过问、重点环节直接协调、重要案件直接督办。 21、支持纪检监察组织依纪查办案件,为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。 22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纪检监察组织全额保障。 (六)示范表率责任 23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在认真履职的同时,着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。 24、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,开好民主生活会,自觉接受监督。带头公开承诺,严守纪律,以身作则,保持清正廉洁。 25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、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、任前财产申报公示等制度,积极开展述职述廉。 |
打印 | 关闭 |